(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自助拆迁的概念
自助拆迁就是尚未拆迁的旧区业主们有拆迁意向,再由业主代表通过当家作主网的开放平台,公开讨论并汇总意见,使得大多数业主意见点集中后,由当家作主网协助业主委员会完成自助拆迁投资的设计和推进工作。自助拆迁倡导以拆迁业主为核心,其中涉及建还回迁部分的户型、设计、功能等,在国家政策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业主均有权决策,真正实现拆迁业主当家作主。
自助拆迁的发展史
“自助拆迁”源自2007年海南三亚月川社区的“自主拆迁”模式。据当时月川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林世耀介绍,“强制拆迁”已经转化为“自主拆迁”,“要我拆”已经变为“我要拆”了。自主拆迁思想的先进性在当时引起了轰动,成为当时的热门话题。随后,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内,“自主拆迁”思想慢慢得到各地政府的支持,广东、广西、陕西、四川、湖北等地均有自主拆迁的案例。2010年,“自助拆迁”吸纳了“自主拆迁”的优势,并加以改进,倡导居民根据实际生活条件,自助发起小区拆迁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是:业主转换了角色,从被动接受拆迁事实,到主动寻求拆迁机会改善民居;土地既得利益者转换了心态,从独自牟取房产暴利,到与每一个拆迁户共享土地开发的增值利润;政府转换了焦点,从追求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到以切实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本。同年,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同志正式提交关于自助拆迁的议案,建议采用小规模居民自助拆迁改建的方式进行旧区改造,使之成为完善旧区改造的一种新途径。将改造的主动权交还给居民,以人为本,推动和谐社会创建步伐的自助拆迁模式在未来规划和发展中的作用令人期待和瞩目。在2011年,“自助拆迁”以一个全新的姿态出发,“自助拆迁”项目遍地开花,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通过自助拆迁平台发起小区重建改造项目,实现了加快城市化的脚步,对十二五新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