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审需要的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消防验收需要的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1、消防安装消防线管 装置规范的一般要求
(1)消火栓给水体系管道当选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时,不该选用焊接。体系管道选用内壁不防腐管道时,可焊接衔接,但管道焊接应契合相关要求。主动喷水救活体系(指报警阀后)管道不能选用焊接,应选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衔接。
(2)消火栓给水体系管径﹥100mm的镀锌钢管,应选用法兰衔接或沟槽衔接。主动喷水救活体系管径﹥100mm未清晰不能使用螺纹衔接,仅要求在管径≥100mm的管段上应在一定距离上配设法兰衔接或沟槽衔接点。
(3)消火栓给水体系与主动喷水救活体系管道,当选用法兰衔接时引荐选用螺纹法兰,当选用焊接法兰时应进行二次镀锌。
(4)任何管段需要改动管径时,应使用契合规范的异径管接头和管件。
(5)有关消防管道衔接方法及相关技术要求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中的有关规定。
消防工程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1.疏散系统
①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②消防电源;③防火门与防火卷帘;④消防电梯。
2.火灾报警系统
①区域报警;②集中报警;③控制中心报警.
3.喷洒灭火系统
该系统包括三个类型:①喷水冷却设备;②喷水灭火设备;③喷洒灭火设备。
以上三个类型又包括喷洒头、水流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泵、稳压泵及气压水罐等。
4.其他灭火系统
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及氨气灭火系统等。
5.防排烟系统
该系统又有以下三个类型:①自然排烟;②机械排烟;③通风兼排烟。具体包括防火阀、送风机、排风机、排烟阀等。
6.消火栓系统
消防工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室内、室外消火栓;②消防水泵;③水泵接合器;④气压水罐;⑤稳压泵。
7.消防控制中心
包括与监控有关的所有设备.如微机、通讯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