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据《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加快,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发展迅猛。其中,金融服务外包特别是离岸外包,以其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升质量、改进效能等多重优势,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对金融服务贸易贡献与日俱增,在金融服务业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从全球范围看,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正处于行业周期的高速成长期,并已成为国际外包市场的主流。
业务外包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
实施金融外包,企业将集中资源到核心业务上,而外包专业公司拥有比本企业更有效、更经济地完成某项业务的技术和知识。业务外包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企业有限资源的作用,加速了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应能力,强化了组织的柔性和敏捷性,有效增强了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了企业的竞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