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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高起专报名,时间灵活,易学易过

价格:面议 2024-11-08 11:00:01 4644次浏览

长春市新航程教育培训学校早在2009年,就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办学,是省内目前具性和影响力的学历教育服务机构。目前我们联合省内的多家办学单位,整合专业计划,保持信息畅通,深化继续教育研究。提高国家考试宣传力度,扩大国家考试在全社会及校园的影响,让更多人认识、了解、参加学历考试,增强考生综合素质,拓展毕业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探索“报名-辅导-考试-就业”系统、完备的自学成才服务模式,打造成熟的成才黄金通道,塑造中国高等教育的多姿和谐理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终胜出者(毕业)。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广义上讲,任何一种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

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也就是说一个人具有什么学历,是指一个人后也就是后的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所以,由于我国教育管理体系及学生的成长经历,我们多数是经过小学、初中、高中,通过高考升入大学。因此学历多指在高等院校,受过普通全日制(统招)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

第二学历有两种获得方式,一是指在修读普通全日制统招(学历)学历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获得的学历;二是在获得全日制统招学历后,在职获得的非统招学历,包括成人教育(业余、函授、半脱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广播电视大学(电大)和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根据教育部官网-政策咨询:“一般说,学历与第二学历的关系是同层次的二个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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