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汇票是国际商务中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国内贸易中,卖方通常在没有结清帐户的情况下先发货,标明货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的商业发票随后跟到,买方通常可以在不签署任何承认自己义务的正式文件之前先获得货物。相反,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缺乏信任,买方在获得货物之前必须支付货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诺。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为主要的结算工具。依照国际惯例,人们使用汇票来对交易进行结算,它是由出口商开出的、要求进口商或者它的代理在特定时间支付特定金额的命令。
银行汇票
汇票有多种,就银行汇票而言也有常见的两种,一般企业间用的较多的是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是要企业在银行有全款才能申请开出相应金额的汇票(即如果你要在开户行开100万元的银行汇票,你在该行帐户上必须要有100万元以上的存款才行),后者要看银行给企业的授信额度,一般情况是企业向银行交一部分保证金,余额可以使用抵押等手段(如开100万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向银行交30%保证金30万,其它70万企业可以用土地、厂房、货物仓单等抵押,企业信誉好的话,也可能只要交部分保证金就可以开出全额)
你是收款人的话,收到别人给你的银行汇票的话,可以立即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即把相应的款转入你帐户。
如果你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到了上面的期限向银行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期限之前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会扣除相应的利息),也可以把票支付给你的下家。
提示
提示(Presentation)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承兑
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付款
付款(Payment)。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注销后交给付款人作为收款证明。汇票所代表的债务债权关系即告终止。
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的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
(3)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