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标准有关的“文件化信息”要求解读
IATF16949:2016标准与ISO9001:2015版标准在文件管理方面有许多不同,比如:保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以下为IATF16949:2016在ISO9001:2015基础上增加的有关文件化的信息,仅供参考。
(1)标准4.3.1 删除8.3产品设计开发的要求必须是合理的且保持文件化信息。
(2)标准4.4.2 必要时,组织应:a) 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以支持过程运行;b) 保留确认其过程按策划进行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3)标准5.3.2 产品要求符合性和纠正措施,保留授权人员的文件化信息;
(4)标准6.1.2.2应急计划;
(5)标准7.1.5.1.1 测量系统分析,记录应保持顾客接受替代方法(见9.1.1.1);
(6)标准7.1.5.2 测量溯源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保留作为校准或检定(验证)依据的形成文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