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将四种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其中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2-苄基-2-二甲基氨基-1-(4-吗啉苯基)丁酮、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基-1-丙酮由于生殖毒性,而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由于其多种特性,被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中。至此SVHC候选物质清单共包括22批205种物质。
2020年1月16日批准的候选名单中新增4项所列物质及其SVHC特性:
Substances included in the Candidate List for authorisation on 16 January 2020 and their SVHC properties:
2020年1月16日,赫尔辛基-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在候选名单中增加了三种新物质,因为它们对生殖有毒性,第四种是由于其他令人关切的特性的综合作用。后者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致癌、诱变和重复毒性(CMR)、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以及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蓄积性(VPvB)物质产生同等程度的关切。关于列入全氟丁烷磺酸及其盐类的决定是在成员国委员会的参与下作出的。
至此:殴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20年01月16日开始纳入第22批4 种SVHC物质(授权物质 清单),至此物质清单中的SVHC已达到205项。
根据REACH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非常高关注物质(SVHC):
(1)CMR类: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2)PBT类: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
(3)vPvB类: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
(4)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
本次欧盟正式发布将PTBP和HFPO-DA列入高度关注物清单中,相关出口企业要积极关注欧盟相关法规的动态,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工艺以符合欧盟监管要求。
工厂及企业责任:
注:根据REACH法规要求: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4种新增物质的SVHC候选物质通报时间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07月16日 。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产品检测发布建议
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2020年01月16日起)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来源:ECHA丨@产品检测发布 整理,了解REACH法规+VX: Testing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