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是许多公司的经营现状,可许多人不知道的是,这其实是不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违者很可能面临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罚款的危险。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事实上,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已经放宽,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选择住所;但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场所都可以注册为住所,例如:违章建筑或建筑不能登记为住宿、军队房产等需要相关租赁许可证。
民宅可以登记为住所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以自己或其他人(不要求必须是投资人)的住宅登记为住所。大部分地区住改商已经放开,特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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