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这两个商标同时存在呢。那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国初期,地方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后, 初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 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复为“台”字。
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 商标图案也改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册商标 为“车轮”牌,即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一商标图案被 国外一些反华势力视为“政治商标”,因而受到一些不应有的歧视。
茅台酒因产于遵义赤水河畔的茅台镇而得名。由于茅台镇地处河谷,风速小,十分有利于酿造茅台酒微生物的栖息和繁殖。20世纪60、70年代全国有关专家曾用茅台酒工艺及原料、窖泥,乃至工人、技术人员进行异地生产,所出产品均不能达到异曲同工之妙。也充分证明了茅台酒是与产地密不可分的关系和茅台酒不可克隆,为此茅台酒2001年成为中国白酒被国家纳入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茅台酒素以酱香突出、酒体醇厚、清亮透明、回味悠长、纯正舒适、口感协调丰满、香而不艳、空杯留香它以优质高粱为料,上等小麦制曲,每年重阳之际投料,利用茅台镇特有的气候,优良的水质和适宜的土壤,采用与众不同的高温制曲、堆积、蒸酒,轻水分入池等工艺,再经过两次投料、九次蒸馏、八次发酵、七次取酒、长期陈酿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