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大学(A类)”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专业,总招生计划90名,招生省份如下表所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报名系统。强基计划只招收理科生,2020年施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选择专业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数学与应用数学
45
物理
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浙江、重庆
物理学
45
物理
二、招生定位及报名条件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采取“3+1+X”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硕士、博士阶段可分流至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相应专业、或原专业学习和研究(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类:综合素质且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即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以上两类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5月10日至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n/jcxkzs/sch/1061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注册、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统一提供,考生无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
(二)费用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考生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考核费。
参加考核考生往返我校的交通费、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于7月26日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办法如下:
对于类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分省总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末位同分同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学校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一本线”的考生即可入围。该类考生入围不占用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考生可于7月26日后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入围考核结果,并于7月29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校考核。
(四)考核安排
1.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分为学科能力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
①学科能力面试:对于类考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掌握和灵活运用基础知识能力、学术发展潜力、思辨能力、专业志向等进行考核评价。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单独组织面试。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学科能力面试的重要参考。
②体育科目测试: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三选一,具体测试合格标准和实施细则见附件。测试结果作为强基计划录取的重要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育科目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育科目测试者不予录取。建议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合格。
2.考核时间:
7月31日8:30-20:00,具体考核时间详见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核时间安排,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场候考。
3.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B区(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总分750.0分,至小数点后一位)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折算办法如下: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参加考核考生可于8月5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录取结果。被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被录取考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下旬随该省普通类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出。
录取名单的确定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综合成绩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原则。
对于类考生,根据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总分,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类考生录取综合成绩的,我校将追加计划予以录取(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四、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概述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实践”的培养理念,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培养有志于长期从事国家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具有综合素质、理工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工程领域领军人才。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学生按照“一制三化”要求配备的师资,提供的学习条件,创造的学术环境与氛围。依托学校重点研究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完善科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硕士/博士阶段的科学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学年考核和动态进出调整
学校为每名强基计划班的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班的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对学业表现不佳、未达到继续在强基计划班学习要求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学籍管理办法调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学习;对普通班学业表现的学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和学校专家组考核通过后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