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用标准
EN10163-2:1991热轧钢板、扁宽钢和型钢表面状态交货条件规范二部分钢板和扁宽钢
EN10028-2:2003规定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
SEL072-77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
EN10160-19996mn以上厚度钢板超声波检测方法
GB/T232-1999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JB/T4730.3-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EN10029:1991厚度≥3mm热轧钢板尺寸、形状和重量公差
二、尺寸、形状、质量的允许偏差
钢板的尺寸、形状、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EN10029的规定,其中钢板的平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N级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B级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50mm13MnNiMo5-4(DIWA353、BHW35)锅炉汽包用钢板的技术要求。
四、钢的化学成分除进行熔炼分析外,还应进行成品分析,并且应符合表1的规定。
C
Si
Mn
P
S
Mo
Ni
Cr
Nb
Cu
Al
熔炼分析
0.08
-
0.15
0.1
-
0.5
1
-
1.6
≤0.02
≤0.01
0.2
-
0.4
0.6
-
1
0.2-0.4
0.005
-0.02
≤0.2
0.02
-
0.05
成品分析
0.06
-
0.17
0.05
-
0.56
0.95
-
1.7
≤0.02
≤0.01
0.15
-
0.44
0.55
-
1.05
0.15-
0.45
0.004
-
0.025
≤0.2
0.02
-
0.05
表1化学成份(Wt%)
五、一般要求
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其它未提及的项目,还应符合EN10028-2的规定。
六、冶炼
电炉冶炼+炉外精炼的,并经真空脱气处理。
七、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
交货状态下钢板,其横向力学性能应符合5.3.1和5.3.2的规定。
常温拉伸性能
表2
厚度(mm)
Re(MPa)
Rm(MPa)
A(%)
AKV(J)
冷弯d=3a
(180℃)
≤100
≥390
570-740
≥18
20℃
0℃
无裂纹
100-125
≥380
≥39
≥34
125-150
≥375
注:表中的冲击吸收功为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允许其中1个试样单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85%。
八、交货状态
钢板应以正火+回火状态供货,钢板的热处理制度为:正火温度890-950℃,回火温度≥620℃。实际热处理制度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九、表面质量
钢板表面质量应符合EN10163-2B3级规定,不允许有气泡、结疤、裂纹、夹杂、折迭和分层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