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
验收或复验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消防系统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一套安全防患系统,尤其是在高层建筑的室内基本设备中,常用于检测室内火警、自动灭火、协助人员疏散,为用户提供安全的居住及办公环境。
消防系统在专业技术、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它一般由专业的公司负责设计、施工或改造。
室内消防改造的内容一般包括:
1、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有关手续报批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
3、喷淋灭火系统改造
4、消防广播系统改造
5、应急照明系统改造
6、消防系统测试及调试
7、消防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