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用于生活资料和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小型农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后的金属制品。包括: (一)废钢铁 废锅勺、废炉具、废炊具、废缝纫机、废旧自行车、钢铁制的废生活用品; 废农用工具:废镰刀、废锄头、废镐、废锹、废犁铧、废水车及零件、报废的小型农用机具和粮食加工设备、废人力车及其废零件等。 (二)废合金钢:废不锈钢餐具等 (三)废有色金属 报废的有色金属生活用品:铜、铅、锌、锡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炉、蜡台等; 废牙膏皮、有色金属的废药管等。
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半成品、废零件、废次产品、废结构件、废机械零件、散碎铁; 各种铁路废器材:废钢轨、废道钉、废道叉、废车轮、废闸瓦、废轴、废防滑器、废机车零件、废机车等; 报废的城市公共设施:废井盖、废铁蓖子、废护栏等;
废钢铁 汤道、跑钢、钢包底、渣钢、钢坯切头、钢材切头、板边、废钢坯、废钢锭模、废次材、氧化铁皮; 钢屑、铁屑、边角料、浇冒口、废铸钢材、废铸铁件; 废机床、废锅炉、废冶金设备、废矿山设备、废化工设备、废轻纺设备、废采油设备、废石油化工设备; 废铸铁管、废钢管、废暖气片、废水暖零件、废水泵;
金属回收是指从废旧金属中分离出来的有用物质经过物理或机械加工成为再生利用的制品,是从回收、拆解、到再生利用的一条产业链。金属回收产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及再生利用生态圈。这个产业链从国外废料供货商开始,经过贸易商、进口商、代理商、港口、拆解厂(定点企业或五金厂)、回收公司、金属加工厂等环节,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