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般纳税人申请,选择实力代办公司

价格: 面议 2021-08-17 14:39   266次浏览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1]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深圳鲲鹏志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35号信和丰商务大厦B座415室
  • 联系: 李杰
  • 手机: 13480883055
  • 电话: 0755-277777950755-277775850755-27777685
  • 微信:
  • 网店ID:9040664,共被浏览过 266 次
一键拨号1348088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