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3、成本加奖罚合同
4、成本加变动酬金合同
四、目前现行的招投标文件
1、总价包干(工程量与价格均不作调整)
2、单价包干(只调整工程量单价不变)
3、施工图预算结算(下浮率)
4、暂列价
工程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同样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广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构成要素的主体、客体、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要素的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包括合同转让。狭义的合同变更不包括主体变更中的主体改变,即不包括合同转让。这里的合同变更指狭义的合同变更。
2、合同变更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有效合同关系。
(2)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4)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
3、合同变更的效力:
(1)变更后的合同部分,原有的合同失去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2)合同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不对合同中已履行部分产生效力,除了当事人约定以外。即合同的变更不产生追溯力。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合同变更分类: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通常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或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如果变更不可避免,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变更指令,还是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
(2)工程变更后,应尽快落实变更。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