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物资采购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招标编号:总-阳光城A区一分部加气块2021-14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常德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拟建阳光城小区项目位于长江三路以南、渤海十四路以东。本次施工的为阳光城A 区(安置用房)共分4块(A1、A2、A3、A4),我项目主要施工的为A1、A2、A4块。总用地面积约10.48公顷(157.24亩),总建筑面积约321166.19㎡(地上建筑面积约223044.62㎡、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约26029.2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72092.29㎡)。其中配套工程有:
(1)道路工程
①南北向规划路,总长度约380米,包含主路、人行道、排水管网、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和交安设施等工程内容;
②东西向规划路,总长度约455米,包含主路、人行道、排水管网、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和交安设施等工程内容。
(2)景观绿化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含园区道路)总面积约107696.49㎡。
2.2招标内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属于边设计边施工,目前施工设计图纸提供不齐全,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存在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合同签订甲方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市南部片区阳光城A区项目一分部。
3.常德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持续垫资能力均为200万元及以上;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常德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常德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3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