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拆除:1.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再拆除承重构件。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在进行分离拆除。2.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3.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适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2)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帽(4)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5)临时用电必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执行。(6)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距离。(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8)楼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9)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10)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在房屋拆迁之前,应当在县级文件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拆迁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得房屋拆迁施工许可证,才可以拆迁项目的活动:1,是房屋建筑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地下管线,周围环境的描述和示意图的拆迁; 2,拆迁拆除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它与保障措施拆除施工要求符合,提供3个拆迁承包商监管文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其他文件,法规,和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规的规定,在验收范围内的合同施工,拆拆承包企业资质15个工作日的日期,除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以满足的条件拆除,房屋拆除之前要获得许可发行建筑工程房屋拆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