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 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 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 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办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 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值。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 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与所得税纳 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纳税申报表口径为准)
二、研发费用的归集流程
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
①要以技术为先导,研发部门会同 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工作;
②财务部门需根据研发费用核算 的要求,编制费用归集的相关表格;
③研发部门按财务部门的 各类表格实时、据实填报,作为财务核算基础资料;
④财务部 门完善研发费用辅助帐。做到研发费用的归集有据可查,经得起相 关部门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