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具体有什么? 一、操作与控制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并应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秒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4、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5、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8、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9、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二、要求
1、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秒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经过有爆炸危险及变电、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壳体等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兆帕.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
11、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涵洞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通过高层建筑的436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高度不得小于400米,43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的净宽度和高度不得小于400米。不得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树木和架空管道,并编辑耐火等级。根据高层建筑的耐火性质,高层建筑应分为耐火、301和301两个等级。
消防工程施工步骤:
一、 施工前准备成立项目组
1、项目部了解工程概况、图纸会审,审定佳施工方案,依据土建大计划确定我方工期、进度计划及用工计划;
2、制定材料计划,依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图纸,合理提供现场实际用量计划,抄送采购部;
3、项目主管接触建设及监理单位办理一切开工手续(递交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等);
4、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教育及技术交底。
二、施工工艺流程
1、质安部全程检查
(1)、消防水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进场报验→预留孔洞尺寸核查→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油→主管道安装→钢管检验批、隐蔽工程报验→支、配管安装→阀门、消火栓进场报验及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阀门、消火栓安装→阀门、消火栓检验批报验→喷头进场报验→喷头安装→稳压装置、水泵、水泵接合器进场报验→稳压装置、水泵及水泵接合器安装→水泵接合器检验批报验→系统调试→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管道清洗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管道通水试验报验→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分项工程报验→水泵联动调试→竣工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桥架进场报验→钢管敷设(明敷钢管防火处理)→钢管、桥架检验批、隐蔽及分项工程报验→穿引丝→桥架安装及桥架内布线→线缆进场报验→管内穿线→接线(焊锡)→管内穿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报验→线路绝缘测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报验
→设备进场报验→设备底座安装→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分项工程报验→点位布置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三、 工程部自检
1、消防水系统 检测依据:DB64/T404-410-2005《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输水管网、压力、主要设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喷头、系统联动试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检测依据:DB64/T404-410-2005《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GB5016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检测项目:配管、系统布线、探测器的安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消防控制室、系统联动试验以上两项需自检合格。
四、 申报检验 1、 检测公司检测 2、 检测合格 3、 申报消防部门验收 4、 验收合格
五、 验收合格 1、 对用户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受训人员签字确认 2、 移交相关工程资料,准备决算资料,配合财务部做好工程款回收工作 3、 建立工程售后服务档案对用户进行跟踪服务。
消防施工中重要的就是要做好消防工作,伴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消防工程已成为了建筑施工的重要一环。由于建筑物复杂的体积、复杂结构以及消防系统覆盖面的广泛,需求量自然也会提高,人们对于建筑物的消防、消防系统的可靠性相对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标准。消防工程在消防施工中除了对工程的设计、设备以及材料优化以外,同时也会要求确保消防施工质量的。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严重的还会导致火灾的发生。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首先在施工前要进行安装准备及准备相关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消防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在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该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以及验收。
《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施工结束还应当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果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和人员疏散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验收也是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