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標準適用於在食品鏈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證食品系統的組織,無論其規模、類型和其所提供的產品。它適用於農產品生產廠商,動物飼料生產廠商,食品生產廠商,批發商和零售商。它也適用於與食品有關的設備供應廠商,物流供應商,包裝材料供應廠商,農業化學品和食品添加劑供應廠商,涉及食品的服務供應商和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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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在企业的建立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 Critical Control Point, HACCP),是由食品的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 HA)和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 CCPs)两部分组成的一个质量保证系统的管理方式。通过对食品的加工生产包括从原料到消费者的整个过程的危害控制,将食品卫生危害消除或降低至的水平。HACCP的概念起源于廿十世纪五十年代,由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与美国部队的Natick实验室共同提出,主要运用于航空制造工业,当时称为“故障类型与后果分析”。1971年,Pillsbury公司(为美国太空计划提供食品的公司)、NASA和Natick实验室联合提出了食品生产的过程控制推理方法,试图将零缺陷程序应用于宇航员食物的卫生质量控制,以确保宇航食品的。当时,大多数食品的质量和性多以终产品检验方式检验,要确保食品的,就要扩大检验的范围甚至对所有的成品进行检验,结果能为宇宙飞行计划提供的食品已经很少了。所以,要确保的维一方法,就是开发一个预防性体系,防止生产过程中危害的产生,这就促使HACCP的诞生。
目前已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食品加工行业中得到采用,并且已经得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食品卫生主管机构,以至联合国FAO/WH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认可。七十年代初,美国国家食品及管理局(FDA)要求罐头食品生产厂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实施HACCP控制,1995年12月18日,FDA颁布了强制性的水产品HACCP法规(21CFR-123,1240)要求从1997年12月18日起所有对美国出口的水产品企业必须建立HACCP;2002年1月22日美国的果蔬汁产品的HACCP法规(21CFR-120)生效,欧共体从1994年开始要求水产品加工厂建立与HACCP等效的“自查系统”;日本厚生省先后制定了用于食用鸡、水产品等几十种食品生产加工的HACCP模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29日颁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明确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