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

深圳松岗旧工程车回收,客户的利益才是我们生存的保障

价格:面议 2024-10-25 03:00:01 583次浏览

现金高价收购报废车,事故车,黄标车,重型自卸车,老旧车,大小货车,半挂车,平板车,水泥罐车,粉尘罐车,搅拌罐车,各种工程车,越野车,火烧车,泡水车,脱审车。 我公司以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理念,在公平竞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让闲置的资产动起来,变废为宝,环保、创收! 我们真诚期待和各厂家的合作,我们将竭诚为贵公司提供快速、优质、热情上门收购服务! 重信誉、快捷,是我们的宗旨。希望能和您成为信赖的合作伙伴!

本公司长期收购报废汽车,二手货车,黄标车,工程机械,废旧金属等,办理本地,异地车辆下户业务。 我公司经营多年,员工素质高、责任心强、拆解设备多、有规模、具有大批量拆解车辆的能力。我们始终信奉对客户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的经营理念,恪守信用,注重高质量的服务,我们坚信客户的利益才是我们生存的保障。公司专门回收报废汽车。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的原则,秉承公正透明、估价合理的优质服务理念,赢得了业界广大新老二手车客户的信赖与支持。公司主要从事各种载货车、矿山作业车、客运车、长途客运车、轿车、出租车和轻型载货、载客车的回收拆解业务。 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目标,公司提供上门拖车,代办车辆注销户籍,代办老旧汽车报废等手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我公司为您提供报废车回收,上门服务、免费拖车、免费办理报废汽车手续、路桥费,办理后,我们将派专人把手续送到您的手中。如有疑难问题我们将尽全力为您服务。我们的服务宗旨是顾客至上、诚信为本,我们的经营理念是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随着日趋完善的国家政策,我们不断的开拓进取。为美化环境,造福人民,尽我们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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