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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办理消防,我们比您想象的更专业

价格:面议 2024-11-02 11:15:01 815次浏览

名词起源

“消防”一词,早于西晋传入日本,于近代传回中国。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的‘消防’就赶到”的记载。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消防”一词的出现,充分反应了当时中日两国文化交流密切。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很高的灾害。这种灾害随着人类用火的历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应运而生。

1.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着火的危险以及疏散和救援的难度等因素,检查系统的安装位置,系统的形式选择,火灾警告区域和检测区域分类。

2.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保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选择和配置符合消防标准的要求。 主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联动控制器的容量,以及每个总线电路中存储的地址代码总数。

3.火灾探测器,总线短路隔离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紧急火灾广播,火灾报警装置,消防电话和系统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标准。

4、重点审查系统的布线设计、系统导线的选择、系统传输线路的铺设方式。审查系统供电可靠性、系统接地等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标准。

5、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审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火灾紧急广播、电梯下降装置、防火门和滚动系统、消防紧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设计。

一、平房起火如何脱险

1、睡觉时被烟呛醒,应迅速下床俯身冲出房间。不要等穿好了衣服才往外跑,此刻时间就是生命。

2、如果整个房屋起火,要匍匐爬到门口,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烟火封门,千万别出去!应改走其它出口,并随手把你通过的门窗关闭,以延缓火势向其它房间蔓延。

3、如果你被烟火围困在屋内,应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将其披在身上,尤其要包好头部,用湿毛巾蒙住品鼻,做好防护措施后再向外冲,这样受伤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4、千万不要趴在床下、桌下或钻到壁橱里躲藏。也不要为抢救家中的贵重物品而冒险返回正在燃烧的房间。

二、楼梯被火封锁后怎么办楼梯一旦被烧断,似乎陷入“山穷水尽”的绝境,其实不然。

1、可以从窗户旁边安装的落水管道往下爬,但要注意察看管道是否牢固,防止人体攀附上去后断裂脱落造成伤亡。

2、将床单撕开连结成绳索,一头牢固地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下去。

3、楼房的平屋顶是比较的处所,也可以到那里暂时避难。

4、从突出的墙边、墙裙和相连接的阳台等部位转移到区域。

5、到未着火的房间内躲避并呼救求援。

6、跳楼往往凶多吉少,是不可取的逃生方式。

但如果你被困在二层楼上,迫不得已则可采用双手扒住窗户或阳台边缘,将两脚慢慢下放,双膝微曲往下跳的方法。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

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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