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实行持证施工安装调试的建筑消防设施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固定灭火系统: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 统、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
3、建、构筑物承重结构防火喷涂保护;
4、防火卷帘门及其控制系统。
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
2、消防工程施工阶段 喷头安装、报警阀组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等其它组件安装。
3.、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关键是在结构、装修、竣工前设备调试等施工时,如何协调配合各个专业进行施工,关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对各个专业的要求与合作是否明确。消防联动设备加工订货的要求是否具体细化。消防联动设备控制调试配合的专业及设备是否明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