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建设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和人员疏散的主要措施。它是现代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检查也是消防的主要组成部分。《消防法》规定,消防检查应当在消防建设完成后进行。消防检查不合格或者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消防检查合格后,如果建设项目的消防设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和维护,一旦发生火灾,很难保证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
2、消防工程施工阶段 喷头安装、报警阀组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等其它组件安装。
3.、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
做好消防工程施工施工现场控制工作。审核消防工程平面施工图与各专业平面施工图,明确预留孔洞标高,管路走向,结构形式,墙体和楼板的做法、厚度等;对吊顶与轻钢龙骨墙体的做法等进行复核,是否有相碰的 地方,或者在一个孔洞中敷设多根管道挤不下,特别是进出竖井的管路或走廊中的管路容易出现问题,可要求设计单位在管 路较多的部位出综合管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