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证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保育员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保育员证按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有关部分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解放军或者武警部队军(警)务部门验印有效。
广西保育员班开班时间:滚动开班(每期人数50—100人)。欢迎广大幼教老师踊跃参加培训。
保育员资格证是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免审。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教育、育婴管理、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保育机构、家庭育儿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年满18周岁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达26岁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有中专、大专、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三、报名须知
1、填写《自治区职业资格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2份
4、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一份
四、集中培训时间:一个周末,共2天
五、培训与收费:
中级1200元
高级2500元
六、培训内容
1. 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七、考试: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出题,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八、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报名热线邓老师(微信同号)
咨询报名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梧州日报社9楼
集中培训时间:一个周末,共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