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更加发展,也就出现了大型博览会,甚至是世界性的博览会。其规模和形式空前壮大,还到处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博物馆、陈列馆。随着科技的发展,展览有形式上、内容上都有了重大的革新的突破,例如融声、光、电于一体的综合表现手法,甚至出现列车展览、汽车展览、轮船展览、飞机展览(即把展品装在某一大型运输工具上,到处流动,供人参观),还有仅仅是放映录像或张内贴图表,甚至采用电传交流的贸易展览等。
调节供给会展活动能为产品供给者提供展示产品性能的机会,比较不同产品的性能、价格等方面的差异,测算市场供给方面的竞争态势,为企业的市场供给决策提供依据,从而促进有效供给增长。
会展活动能增加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传统习俗的人们之间的互相交流与了解,消除沟通障碍,扩大共识,为产品的跨区域、跨文化、跨民族、跨环节的流通创造条件,有利于供给实现和供给创造。
贸易类会展项目是指为产业及制造业、商业等行业举办的展览活动,参展商和参观者主体都是商人,参展商可以是行业内的制造商、贸易商、批发商、经销商、代理商等相关单位,参观者主要是经过筛选邀请来的采购商,一般的观众被排除在外,展览的终目的达成交易。
消费类会展项目是指为社会大众举办的展览活动,这类会展项目多具有地方性质,展出内容以消费品为主,通过大众媒介如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吸引观众。观众主要是消费者,消费者需要购买门票入场,这类项目非常重视观众的数量。
区分展览项目是贸易性质还是消费性质,主要标准是观众的组成,即观众是贸易商还是一般消费者,而不是以展品,即工业品或消费品来反映。
综合展览是指包括全行业或数个行业的展览会,也被称作横向性展览会,如重工业展、轻工业展。专业展览指展示某一行业甚至某一项产品的展览会,如钟表展。
展览会的级别分类标准这几年,会展业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其成为一个不可小觑的行业,在越来越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监督、引导会展业的规范发展已成为会展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原来一贯的多头审批制管理已经不再适应会展业的发展需求,只有通过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间接调控和引导,才是其良性发展的保证。
原国家经贸委2002年12月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SB/T l0358--2002)(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当前,我国只有对专业性展览会的等级进行划分的标准。在《标准》中具体规定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