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查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查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查已被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主营项目:杭州消防工程招投标备案,杭州消防设计图审,杭州质监站验收资料 公司将继续奉行“科学公正”的指导方针;恪守“视责任重于泰山,视检查质量”的企业宗旨,以质量为主,励志进取,与时俱进。
“消防”即是消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主要包括火灾现场的人员救援,重要设施设备、文物的抢救,重要财产的保卫与抢救,扑灭火灾等。目的是降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战时由各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专业消防力量为骨干,动员企业事业单位、乡镇的专职消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和人民群众实施。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维护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