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所属单位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如结论为“否”,则本流程终止,不得作业。如结论为“是”,单位管理机构则应向作业负责人发放空白《作业票》并指导其填写。
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