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粉探伤检验方法
一、适用范围
1.本方法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及其成品、半成品零件的磁粉探伤检验。不适用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验,也不适用于木材为铁磁材料但用奥氏体焊条焊接的焊缝的检验。
二、检验准备
1.工序安排
(1)磁粉检验工序一般应安排在各道加工工序完成以后进行,特别是可能产生表面或近表面缺陷如锻造、铸造、热处理、冷成形、焊接、磨削、校正、机械加工和加载试验等工序之后进行。必要时也可在工序间安排检验。
(2)有电镀层的零件,磁粉检验应安排在电镀工序之后进行;对于镀层较厚的零件,在电镀前后应安排工序,但镀层不得超过50μm,使用中的零件,镀层不得超过80μm。
(3)须进行发蓝、磷化、喷丸强化的零件,检验工序应安排在这些处理之前。
2.检验前的准备
(1)受检零件和材料表面应无氧化皮、油污、灰尘、铁锈、棉纤维、漆或其他会妨碍对磁痕做出正确判断的杂质,不符合要求的表面应进行清洁处理。对经吹砂或使用后需磁粉检验的零件应用载液清洗零件后再检验,防止污染磁悬液。
(2)凡能分解的组合件,应分解为单个零件进行检验。
(3)对油孔或其他难于去除内部磁粉的部位,可在检验前用适当的物质堵住。
三、检验方法
1.连续法
适用于所有铁磁性材料和零件的磁粉检验,可分为湿粉法和干粉法。
(1)湿粉法:在工件磁化的同时施加磁悬液,至少通电两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0.5s,停止浇注磁悬液后再通电数次,每次0.5~1s,检验在断电之后进行。
(2)干粉法:由于干粉法用的磁粉接触到零件表面会失去流动性,因此应在施加磁粉前进行磁化,在磁化的同时以小的力呈均匀雾状将干磁粉喷撒到零件表面,并在磁化力未去掉前用猪狗压力的干燥空气将多余的磁粉吹掉后再除去磁化电流。使用干粉法需经使用方批准。
2.剩磁法
适用于矫顽力在800A/m,剩余磁感应强度在0.8T以上的铁磁性材料和零件检验。剩磁法的采用必须得到Ⅲ级人员或主管工程师的批准,并应确保能检测出缺陷样件上的自然缺陷或人工缺陷,缺陷样件应与实际受检件具有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加工工艺和相似的几何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