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refuge storey)是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一般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通过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人员必须要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避难层,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同时避难层也可以作为行动有障碍的人员暂时避难等待救援的场所。要求设置避难层的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公共建筑:高层病房楼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 [1]
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
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直接开向前室(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3户,且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
楼梯间的前室均为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楼梯间的外墙上设有每五层面积不小于、并在顶层设有不小于、沿火灾烟气方向倾斜的固定百叶窗,且其独立前室设有可开启外窗或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和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消防水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