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基本上不做见证取样,一般购买的消防材料,厂家已经送检过了,这种情况下只要附上产品三证即可。而消防工程的装修材料往往需要做见证取样送检,一般来说是由现场监理见证封样,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相关的检测。具体有哪些材料需要送检?要求及规定又有哪些?
一、送检材料
主要有:
1、水泥(安定性检测和凝固时间检测);
2、水泥砂浆(强度试验);
3、砌体植筋(抗拔试验);
4、化学螺栓(抗拔试验);
5、饰面板(甲醛含量释放检测);
6、细木工板(甲醛含量释放检测);
7、大理石和花岗石(放射性检测);
8、地砖(放射性检测);
9、结构胶或密封胶(放射性和强度检测);
10、防火涂料(抗燃烧性能检测);
11、钢材焊接构件(焊缝无探伤检测);
12、吊顶材料的吊杆抗拔试验等等。
后,其他送检材料还要看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消防部门的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一般都要先进行消防检查,那么消防检查要检查什么方面呢?营业前消防现场检查都需要哪些消防手续办理呢?
一、出口和消防通道
(1)厂区、库区消防通道应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厂区、库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平面示意图。
(2)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各部位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应在明显部位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标识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灭火器、应急救护用品等)。
(3)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畅通。生产作业期间出口严禁上锁。
(4)出口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有应急照明。
消防器材
(1)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应结合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保护距离、危险等级、计算单元等,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得挪动和破坏消防器材;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灭火器是使用较多的消防器材之一,也是常见的消防设施设备,一般在任何建筑物内都可以见到。灭火器按使用类型分为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所有类型的灭火器都要做好日常检查,一、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和检测日期,根据出厂日期结合使用有效期判断是否过期;
二、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瓶体上的标识是否清晰;
三、测试灭火器的压力表。确保压力表的指针在绿色的有效位置内。如果指针转向红色域,则表明压力表失效,应及时更换或重新安装;
四、二氧化碳灭火器没有压力表,需要用称重法称重,当总重量少于十分之一时,需要返厂充装;
五、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整、无锈蚀;
六、灭火器可见部位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没有破损和开裂,无松动、变形,锈蚀和损坏;
七、灭火器喷射软管及喷嘴是否完整、无堵塞。如果灭火器的喷嘴破损,应该及时更换;
八、灭火器应置于设定位置,无障碍物,摆放稳固,没有埋压,没有挪作它用,责任人维护职责明确、落实;
九、灭火器的使用说明应朝外,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