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叉车承租人收到制造厂商交来设备后,即进行安装并且运转试验。如其性能和其他方面都符合原规定要求.就作为正式验收,并把验收情况按期及时通知租赁公司。租赁期也同时正式开始。
二、叉车出租公司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在接到验收合格通知后,随即向制造厂商付清贷款(在多数情况下.租赁公司在签订定货合同时,已向制造厂商或其他供货人预付一部分货款作为定金,在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但在多数情况下是向国外订购.所以租赁公司需先委托银行开信用证。如果租赁公司资金短缺,则可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然后以租赁费的收入,偿还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利息。
三、承租人在租赁设备验收合格以后,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按期向叉车出租公司支付租金。
四、叉车出租公司根据租赁物件的价值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叉车出租期间租赁物件如发生不测事故,叉车租赁公司可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