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工程建设单位须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消防局或各分局消防大队受理大厅,按报建工程类别领取防火审核申报表,填写加盖公章后,将报审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窗口受理。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时,应当同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申请消防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