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审核原件报建设单位存档——工程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甲方——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消防施工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施工过程。首先,施工前准备好设备及相关资料。消防施工前,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未经设计审查或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私自施工。并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消防施工选用的资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登记,并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消防法》规定,消防检查应当在消防建设完成后进行。消防检查不合格或者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消防检查合格后,如果建设项目的消防设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和维护,一旦发生火灾,很难保证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建设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 全和人员疏散的主要措施。它是现代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检查也是消防安 全的主要组成部分。
消防设计是指对建筑物消防设施配备进行的设计,属于建筑安装设计中的一项分项设计,其中包含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两部分内容。
消防设计的内容可主要分为以下五项
1. 防火分区设计:对建筑物进行分区,按照所分的区域进行防火隔离,在火灾发生时对火势的蔓延进行阻挡。
2. 疏散设计:对建筑物中的疏散通道、楼梯以及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设计。
3. 电气防火设计:对电线、开关、照明灯具和插座等电气设备进行防火隔热设计。
4. 消防系统设计:对建筑中的火灾自动预警、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消火栓等设施进行合理的设计
5. 灭火器材的配置设计:根据建筑物划分的区域和面积,对灭火器材的数量及存放区域进行合理的配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