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审核原件报建设单位存档——工程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甲方——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消防产品的登记表及认证检测资料,防火材料的性能证明资料,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工程竣工图;总平面图、水施、电施竣工图纸,要盖竣工章,责任人签好名;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自动消防设施的系统调试开通报告,设计、施工变更内容,施工检查记录。
(一)持有甲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工程项目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
(二)持有乙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和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厂房、库房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说明文件、消防施工图纸,需要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
其中消防设计说明文件包含: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建筑设计、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热能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