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负责。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办理申请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可承揽: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