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一般设在以下部位。
(1)封闭疏散楼梯,通向走道;封闭电梯间,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门。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的检查门。
(3)划分防火分区,控制分区建筑面积所设防火墙和防火隔墙上的门。当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要用防火卷帘门代替,同时须用水幕保护。
(4)规范(如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设计特别要求防火、防烟的隔墙分户门。
按开启状态分为常闭防火门和常开防火门。常闭防火门一般由防火门扇、门框、闭门器、密封条等组成,双扇或多扇常闭防火门还装有顺序器。常闭防火门通常不需要电气专业提供自控设计,但也有些特殊情况如:疏散通道上的常闭防火门,当一些大型建设方有防盗等管理上的要求时应由电气专业配合设计,尽可能的降低隐患。而对于常开防火门,它是除具有常闭防火门的所有配件外,还须增加防火门释放开关,而且必须由电气专业提供自控设计。通常会在人流物流较多的疏散通道上应用到。
由于增加了定门器和自动释放系统,有时还要与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采用常开防火门势必增加工程造价。现行防火规范没有对防火门采用何种启闭方式作强制规定,可由设计者综合考虑建筑的标准高低、使用场合的特点、建筑使用者的管理需要及经济因素选择确定
国家标准对防火门各搭接处的缝隙大小有明确要求:对钢质防火门,要求其扇与门框搭接不得小于10mm,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防火门安装完闭以后的缝隙不能过大,否则防火门的密闭性能难以保证,也难以体现其在火灾条件下抑制火灾及烟气蔓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