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的登记和软件企业的认定。
一、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
1、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
2、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二、软件企业认定
软件企业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收入。软件企业实行认定和备案制度,经过认定和备案的软件企业才能享受国家针对软件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