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服务指南(食品销售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申请程序(餐饮服务类)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工作。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和市辖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事项划分的通知》。
三、受理范围及申请条件: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负责辖区内除市局,审批局许可以外的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设立;
2.《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申请书;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包括食品经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施设备);外设仓库的情况(地址,仓库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方位图,面积,设施设备,贮存条件等)。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和维修保养制度;
(6)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8)废弃物处置制度;
(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7.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食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食品批发者应当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食品的场所,由生产者或供应商提供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无需食品贮存场所的食品贸易商,申请时应当提交食品贸易商与生产者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
(2)互联网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部门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部门审查,互联网食品销售者不得申请散装熟食销售;
(3)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提交自欧东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公示方法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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