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职条件
1、中专毕业满一年,可认定为“技术员”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级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工程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中级工程师”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工程师”资格。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报。
二、定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需要先上交人力资源部毕业证原件,由人力资源部携带毕业证到评审中心审核专业,专业合格后领取呈报表。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说明:报到证在档案中的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报到证由个人保管的,由个人提供。)
3、个人近三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此项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三份(A4正反双面打印,见附件1);
5、定职初级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定职中级的二寸照片4张。
三、注意事项:
1、符合定职条件的人员范围: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科学历尚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研究生学历尚未取得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2、定职的学历有要求:必须为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自考、 电大、夜大、职大、函授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
3、定职的专业有要求: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工程类专业人员可以参加职称认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质量工程、翻译、体育、计算机技术、语言、文艺、师范类等专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不参加职称认定。请注意专业。
四、报送时间
请先按要求准备材料,上报时间待职称评审科排定后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