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想办职称的朋友担心:我这办的职称证书能不能全国通用?换个地方不会不能用吧?
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各行各业的工作都需要考证了。而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都想先评个工程师职称,很多已经取得初、中级职称证书的朋友,如果说本人哪天由于什么原因需要去其他地区发展或者是想回到自己家乡发展了,那取得的职称是不是就没用了呢?能不能跨省异地使用?我在外省办的能不能在其他省份使用?目前职称已经开始全国联网了,马上就可以全国网查了,所以只要分辨你现在的证书只全国通用的就可以。
目前在全国,一般企业用证上来说,基本上各省职称证都是互通的,国家并没有颁布任何法律说职称证不通用,也没有任何条款限制外省的职称证在另外一个省份使用,目前跨地域职称证书使用率在81%-94%之间。
职称评审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颁发:具有评审权限且经过备案的单位,在自己的评审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然后颁发的职称。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单位内部自己评的职称单位申报人社局下证。
2、人社主管部门颁发:人社主管部门或经过人社主管部门批准的评委会颁发的职称,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社会评审。
3、人才中心颁发:各地人才中心颁发的职称,这个要分情况,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人社部门备案的都是认可的。
4、协会颁发:因为协会的类型和种类繁多,而且主管机构不一样,冠享职称无法做到一概而论,只能根据每个人的职称情况进行分析。
5、其他机构颁发:比如某某中心、某某研究院、某某办公室、这种情况就会更复杂。
综上所述,只要是人社局等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证书是可以全国通用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只要是真实有效的部门颁发的是可以适用于全国的。现目前职称颁发部门是某市人社局或者职改办以及省人社厅等都是全国通用的。去办理的朋友请一定认准职称颁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