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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莞万江区水文地质勘察,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

价格:面议 2024-07-03 12:00:01 348次浏览

在建筑地基详细地质勘察阶段,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1、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对于软土地质勘察范围尚宜扩大;

2、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

3、地质勘察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可在15~30m内选择,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地质勘察的方法主要有:研究既有资料、地质测绘、地质物探与勘探、地质室内试验.地质野外现场或原位试验、地质长期观利,勘查资料的室内整理。

收集和研究建筑区域内既有的有关资料,不仅是外业工作之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地质勘测的一种主要方法。特别是在既有资料日益丰富、遥感技术日益先进的今天,这种方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解释,可以初步掌握建筑区域的地质条件概况和特点,租略判断可能遇到的主要地质问题。并了解这些问题的现状和工程经验。这对做好准备工作和外业工作,无疑都是十分必要的。在地质勘察工作中,正确运用此种方法,可以减少外业工作的盲目性,提高工作质量。

勘探是地质曲利的重要方法,是活的深部地质资料必不可缺少的手段。在进行地质勘察时,应充分利用地面调查测绘资料。分析勘察成果,以避免判断的错误。地质勘察主要有物理勘探。挖探。钻探等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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