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征信业发展,对征信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必要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报告的组成
部分: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公开的监管信息;
第二部分: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对企业的信贷评价信息;
第三部分:企业相关的互联网信息;
第四部分:新闻单位、主流媒体对企业的评价信息;
第五部分:企业经营信息;
第六部分: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上下游企业及员工等主体实名提交的评价信息)。
内容即为数据,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在商业环境下,企业数据涉及面广而且庞杂。因此,在庞大的数据中找出真正能够利用,帮助预测未来趋势的信号才是关键。这需要在获得各种不同来源的数据后,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对其进行建模与分析,才能得出有意义的洞察分析,并终运用到商业决策中。
企业征信查询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声明信息。
基本信息展示企业的身份信息、主要成员信息和企业变更发展信息等。
借贷信息展示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当前负债和已还清债务信息,是信用报告的核心部分。
公共信息展示企业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信息,如经营异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等。
声明信息展示征信中心标注和信息主体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