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号令——《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年1月21日颁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3】920号)《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
《通知》明确规定: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报告的特点
一、信用网址与商务网址的不同。
二、信用档案与广告的区别。
三、信用档案是企业展示信用的方式。
四、企业对待信用档案采取的方式。
五、异议信息、不良信息的处理方法
加强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通过征信机构强大的征信数据库,收录工商登记、信贷记录、纳税记录、合同履约、民事司法判决、产品质量、身份证明等多方面的信息,以综合反映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可以按照不同的监管和调控需要,对信贷市场、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进行、深入的统计和分析,统计出不同地区、不同金融机构、不同行业和各类机构、人群的负债、坏账水平等。
企业如果信用不良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信用报告主要用于商业银行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也用于政府部门评奖、评优、招标或财政补贴等许多活动中。在经过企业的授权同意后,商业银行、政府部门都可以查询该企业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
如果企业征信不良的话,商务合作、开拓市场、政府投标等企业经营活动都很难开展,因为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
作为合法经营者,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国家负责,守法经营,不再失信,才能给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共建“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