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工商行政处罚有如下内容: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关闭、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工商局的罚款标准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的工具;
(二)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
工商行政处罚有哪些?
以下是对工商行政处罚的回答:工商行政处罚要件支配工商行政处罚程序;工商行政处罚的时间;工商行政处罚听证;工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事项是什么?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对外国人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也可以对外国人申请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工商行政处罚争议的概念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并可以对外国人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工商行政处罚事项(一)处罚机构: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物价)(二)事项名称1。未经核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2.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已设立的代表机构有违反代表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3.未经登记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4.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5.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6、经销无合法凭证的进口商品;7.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8、利用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9、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