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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工商市场监督消除咨询,企业行政处罚消除

价格:面议 2024-09-27 01:00:01 153次浏览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理

二、办案人员将举报、申诉、控告、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当事人交待、执法人的检查材料等搜集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初步核查。

三、立案

四、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案件来源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主管局批准。

五、调查。

六、行政强制措施。

七、调查终结报告。

八、核审。

九、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连同案件材料一并报县局法制机构核审。

十、审批。十

一、核审通过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时应签署具体处罚意见。十

二、告知。十

三、主管领导批准处罚建议后,办案员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中的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必须引用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十

四、决定。十

五、告知三日内当事人未对拟对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或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处罚建议成立。十

六、送达。十

七、处罚决定作出后,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办案人员依照送达规定送达当事人。十

八、执行。十

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制员做好书面答复或应诉准备。二

十、立卷。

工商行政处罚条例

工商行政处罚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而制定的一项法规。该条例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共计八章五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工商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标准。

工商行政处罚纠纷概念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外国人还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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