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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税务处罚流程复杂吗,追求满意服务

价格:面议 2024-09-29 04:00:01 167次浏览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予以剥夺的处罚。具体有两种情况:

(1)对相对人非法所得的财物的没收。就性质而言,这些财物并非相对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财物虽系相对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

税务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税务机关不能因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辩而加重处罚。

客观方面不同。偷税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欺骗、隐瞒手段来不缴或少缴税款,而漏税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为或不作为。在客观上区分二者,应注意:凡是没有采取法定手段偷逃应纳税款的,一律不能认定为偷税;即使采取了法定手段未缴或少缴税款,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偷税,还要注意从主观上进行甄别。因为主观上的区别才是偷税与漏税的本质区别。实践中,还有一种“明漏暗偷”的情况,即纳税人采取法定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但一旦被税务人员查出,则以业务不熟、工作过失或对税法及财务制度不精通为由加以搪塞。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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