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理
二、办案人员将举报、申诉、控告、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当事人交待、执法人的检查材料等搜集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初步核查。
三、立案
四、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案件来源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主管局批准。
五、调查。
六、行政强制措施。
七、调查终结报告。
八、核审。
九、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连同案件材料一并报县局法制机构核审。
十、审批。十
一、核审通过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时应签署具体处罚意见。十
二、告知。十
三、主管领导批准处罚建议后,办案员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中的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必须引用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十
四、决定。十
五、告知三日内当事人未对拟对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或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处罚建议成立。十
六、送达。十
七、处罚决定作出后,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办案人员依照送达规定送达当事人。十
八、执行。十
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制员做好书面答复或应诉准备。二
十、立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72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处以罚款数额3%的罚款,罚款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二)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处置,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汇款抵缴罚款;
(三)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形式的;
工商行政处罚有哪些?
以下是对工商行政处罚的回答:工商行政处罚要件支配工商行政处罚程序;工商行政处罚的时间;工商行政处罚听证;工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事项是什么?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对外国人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也可以对外国人申请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工商行政处罚争议的概念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核发的许可证,并可以对外国人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工商行政处罚事项(一)处罚机构: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物价)(二)事项名称1。未经核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2.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已设立的代表机构有违反代表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3.未经登记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4.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5.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6、经销无合法凭证的进口商品;7.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8、利用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9、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