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理
二、办案人员将举报、申诉、控告、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当事人交待、执法人的检查材料等搜集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初步核查。
三、立案
四、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案件来源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主管局批准。
五、调查。
六、行政强制措施。
七、调查终结报告。
八、核审。
九、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连同案件材料一并报县局法制机构核审。
十、审批。十
一、核审通过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时应签署具体处罚意见。十
二、告知。十
三、主管领导批准处罚建议后,办案员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中的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必须引用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十
四、决定。十
五、告知三日内当事人未对拟对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或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处罚建议成立。十
六、送达。十
七、处罚决定作出后,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办案人员依照送达规定送达当事人。十
八、执行。十
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制员做好书面答复或应诉准备。二
十、立卷。
工商行政处罚有如下内容: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关闭、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工商局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范围简单来说包括:商标、合同欺诈、消费者投诉、流通领域产品和服务质量、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市场主体登记包括工商执照和市场开放、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检查的职权,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方式,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工商局的罚款标准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的工具;
(二)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