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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代开病假单医院病历,认真对待每一个客户

价格:面议 2024-05-17 09:00:01 118次浏览

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原则: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医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都会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病 假 单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因患______病,需休息_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请贵单位给予配合。

医师:

XX医院(盖章)

年月日

(无医师签名、医院盖章无效)

开具医院诊断证明与休假证明书须知

1.需要开具证明书的患者应排相关科室专科号、分诊、候诊。

2.医生依据病人病情、近期化验开具诊断证明或休假证明书,并书写病历。

3.患者持机打诊断书到门诊一楼总服务台,由护士审核后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手写、涂改、无医生签字的证明书均无效。

4.急诊开具的证明书在急诊分诊台盖章。

5.不能补开证明书,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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